化肥限价政策还能实施多久?l:LANG="EN-US" > 2008-7-15 星期二l:LANG="EN-US" > 晴北京
l:LANG="EN-US" > 目前,因化肥生产企业亏损停产,无法正常生产和供应化肥,以至影响我国农业生产安全。国家发改委上周发布《当前化肥生产形势应予以关注》报告(新京报l:LANG="EN-US" >7l:LANG="EN-US" >l:LANG="EN-US">月14l:LANG="EN-US" >l:LANG="EN-US">日l:LANG="EN-US" >创造条件l:LANG="EN-US" >),建议有关部门适时调整政策取向和调控力度,为化肥行业与农业的和谐发展。
现阶段,我国对除钾肥之外的大部分化肥产品实行限价(因钾肥无法自给自足,需依赖进口)。政府限价目的是稳定物价,避免因粮食价格上涨造成物价指数进一步攀升。同时为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和粮食供给社会安全,手段是相应地对化肥生产企业(主要的农业生产投入产品)采取稳定其主要原料如煤炭天然气等供应和税收减免等措施。然而,在国际能源价格成倍上涨以及国际国内物价出现普遍上涨的情况下,国内能源如煤炭价格等中间产品也同步上扬,化肥生产企业无法得到原先的低价原料。化肥生产企业按市场价的原料每生产一吨化肥就亏损一吨,许多企业只有停产。如云南三环中化嘉吉公司l:LANG="EN-US" >60万吨磷铵装置已于l:LANG="EN-US" >6月初因严重亏损而停产,此外,云天化,贵州开磷等主要磷肥企业也开始降低生产装置运行负荷,减少产量。随着时间推移,将有更多化肥生产企业出现类似的情况。低价位限价必然造成产品供应短缺,进而势必影响农业的正常生产。这才迫使国家发改委提出调整化肥限价政策的报告。
其实,市场价格是一个严密的体系,任何一种产品都与其上下游产品通过各自的价格紧密地耦合在一起,才能维系正常的生产和必须的秩序。价格信号及其变动自发地调节生产与消费,供给与需求。价格机制是市场经济的生命。想当然地对一种或一类产品实行行政性价格管制即限价,必然相应管制与其相关的上游产品的价格。随着上游某些商品价格变化影响加大,限价的负面影响充分暴露,其产品的供给就会发生问题。我们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从事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时,专门与东欧经济学家讨论计划经济价格决定机制的弊端时,他们以自己国家的经验教训证明:人为设定价格水平,是无法持久的。时间越久,社会支付的代价就越大。
所以,我们应该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让市场价格机制发挥作用,由市场价格自身的有效运行来保证各种产品的生产供给与消费需求的动态平衡。化肥是如此,其他商品也应该如此。这才是解决目前化肥生产供给的正确办法,而不是想“高招”继续行政干预价格。